描述:大家都知道注册一个商标之前需要查询商标是否已经被注册,如果重新注册或者已经被别人注册过了就会被判定为无效商标。接到商标无效宣告之后就要进行商标无效宣告答辩,下面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商标无效宣告答辩的相关内容。
一、 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的理由有哪些
1、绝对理由
已经注册的商标,如果不具备可视性、显著性和合法性的,可以被宣告无效。另外,“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也属于商标无效的理由。
2、相对理由
构成商标权相对无效的原因是商标权同在先取得的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相冲突。主要包括:因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而无效;因侵犯他人驰名商标权而无效;因抢注他人未注册商标而无效;因违反代理或代表的规定而无效。
商标无效宣告答辩
二、商标异议答辩应提交的书件
(1)商标异议申请书;
(2)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附有关证据材料;
(3)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的复印件;(4)异议人的身份证明。
(5)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还须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商标在初审公告期内任何人有权利提出异议,异议被受理后商标局会给被异议人下发,并会附上商标异议理由.被异议人在拿到商标异议答辩通知书后可以结合对方提出的异议理由一一进行答辩. 答辩是自愿的,商标局不收取规费。
商标无效宣告答辩
三、商标无效宣告答辩的注意事项
1、突出重点:商标无效答辩过程中,辩驳商标是否近似时,答辩人可以从商标的立意意义来阐述,引申到商标的标样图形等,指出其差异性;在答辩商品是否类似时,可以从商品的性质进行说明,项目不同的商品存在明显的差异,因此不会影响或误导消费者。
2、要有针对性:进行答辩时,对异议内容进行逐条反驳。当然,其他无关的内容也无需提及,以免让异议人抓住更多漏洞,产生更多问题。
3、答辩时突出商标的优势:答辩时突出商标的创新性、差异性等。如果是在先使用商标也可提出相关证明,增加筹码。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商标无效宣告答辩的相关内容以及答辩的注意事项,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